关于印发《河北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

29.04.2016  11:21
冀安监管三〔2016〕9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基础上,经进一步补充完善,制定了《河北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目录》适用于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安全督查及企业开展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迅速将本通知下发到有关企业,督促企业参照《目录》,明确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表,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同时,要参照《目录》,制定执法检查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理。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8日

附件列表:
1: 河北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