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四强化四确保”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09.10.2014  11:23

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县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做好煤粉尘监管、锅炉淘汰、油气回收、秸秆禁烧等工作。对废气排放行业污染措施落实情况和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情况加强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强化执法后督察,确保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三查”行动整治到位。对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三查”行动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重点检查环境污染问题是否全部得到整治,整治是否到位,整治目标落实是否到位和是否出现反弹。
    三是强化环境监管,确保环境网格化管理有效实施。积极推进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做到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促进环境监管关口前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确保环境问题及时解决。充分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职能协调联动作用,督促重点行业和企业内部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解决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