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部署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05.01.2015  10:27
  为深刻汲取“11?16”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严防群死群伤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石家庄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方案明确,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城乡结合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方案要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治理,各县(市)、区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作为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六个一律”。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石家庄市安监局 寇军波 温明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