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工作得到肯定
近日,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副巡视员郭晓宪带队人社部和中企联联合调研组对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化处理机制工作进行了调研。厅党组成员、军转办主任刘全发与联合调研组进行了座谈。调研组对河北省贯彻国家要求,不断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效能给予了高度认可,特别是对石家庄市的积极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近年来,石家庄市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化处理工作,不断健全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标准高。 按照比省规定的更高的标准加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特别是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设置了仲裁庭审观摩窗口,利于仲裁员队伍的培养和教学,利于公开公正庭审。设置仲裁员会见室,利于仲裁员廉洁自律,在所有仲裁机构窗口设立法律援助窗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基础建设水平走在了全国前列。 二是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体化建设亮点多。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不仅仅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体机构,还将仲裁工作向基层延伸,在乡镇设立办事处,成为方便快捷处理劳动争议的“桥头堡”“前哨站”,鹿泉区还乡镇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派出庭,“让群众少跑腿”服务理念,做得扎实。 三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案结事了好。 石家庄市近几年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调解力度,尽量做到调解结案,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做到了案结事了,大大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去年井陉县仲裁院175件仲裁案件中139件通过调解结案,调解率高达85.28%时,国家调研组认为这成绩在全国也是排在前列的,同时对井陉仲裁院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质量给予高度赞扬。 四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机构健全。 全市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保障、有制度、有标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建设。特别是高新区以管委会发文要求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现全区30家规模以上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聘用调解员231人,劳动人事争议调委会的全部统一了标识、工作制度、上墙内容,实现了工作职责、组织制度、调解制度规范化。部分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在完成本职业务同时,各服务窗口都加载了法律援助功能,有的还设置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律师常态值班,能够及时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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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