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秋3天加班 可得400余元加班费

09.09.2014  13:24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杨佳薇)中秋小长假加了班,加班费该怎么算?昨日,记者获悉,按现在的工资标准计算,假如节日3天全部加班,石家庄市的劳动者最低应拿到400余元加班费。

    据悉,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即中秋节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如果您9月8日加班,您所在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给您的加班工资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如果您9月6日或7日加班,您所在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给您的加班工资应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如果单位不给加班费,可以到单位所在区市的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到单位所在区市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320元为计算基础,除去月计薪天数21.75天,日工资标准约为60.69元。如果三天都加班,加班费总计424.83元。

【责任编辑:王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