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建设:距一类民用保护物距离11米即可

09.12.2014  17:24

1、邯郸魏县听众常先生反映,他们当地有个非法加油站,曾向魏县安监反映过,但是魏县说这个加油站归广平县管,可找广平县安监局,却又说归魏县。具体位置在魏县梨乡水城以西400米。    

反馈:听众所反映的魏县、广平县交界处非法加油站的问题,经广平县安监局核查该加油点位于广平县胜营镇柳林村东邯大线路北(属广平县地界),该处存放有大型柴油罐和柴油加油机一台,没有汽油及汽油储存设施,设备所有人为魏县魏城镇南温店村杨京义。因核查现场未见经营招牌也无销售行为,且当事人自称该设备为自家车辆加油使用,因此尚不能确认有经营行为。下一步广平县安监局将会同商务局和工商局进一步监管、核查,如发现其有无证照销售经营柴油的行为,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理。     

 

2、邯郸听众韩清河反映,邯郸市五里铺村、十里铺村、刘二庄、柳林桥等很多城中村都挂着“灌装液化气”的牌子,有很多私人灌装液化气,很不安全,希望安监部门能予以坚决取缔!    

反馈:听众所反映的五里铺村、十里铺村、刘二庄、柳林桥等很多城中村都挂着‘灌装液化气’的牌子,有很多私人灌装液化气问题。经丛台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公安消防大队、质监分局、苏曹乡、柳林桥街道以及所属社区(村)的16名主管负责同志和执法人员组成联合调查小组现场核查,在五里铺村发现2家门口放置有“液化气”字样的牌子。其中一家已于2014年7月进行了清理取缔,在该户院内和房屋内没有发现存放液化气罐,当场对该户的牌子进行了拆除。另一家在院内角落处存放有7个液化气罐,当场对该摊点进行了取缔,对牌子进行了拆除,对液化气罐进行了清理。十里铺村、刘二庄村和柳林桥村未发现非法灌装液化气的摊点。下一步丛台区区将在城中村开展打击非法灌装液化气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并对以往清理取缔的摊点进行回头看,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的现象。

 

3、井陉矿区蔡先生反映,井陉矿区有个加油站,设在距离居民区100米内的地方,想问一下这属于安全距离吗?井陉矿区就有两个,分别是西岗头加油站,和矿区医院旁边的加油站。    

反馈:经核实,西岗头加油站距北面家属楼60米,距南面200米(东西均无居民楼)。矿区医院旁边冀中能源加油站:距北面居民楼80米,距南面家属楼75米(东西均无居民楼)。两家加油站属于3级站,均加装油气回收系统,根据国标《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的要求,距一类民用保护物距离为11米,两家加油站周边距离均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