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机动车辆出入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机动车辆的出入管理,维护和保证良好的大学校园秩序,按照《河北师范大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在编教师使用由安全工作处办理的机动车《蓝牙卡》,可从北、东、西门教工专用通道自由出入校园。
二、外聘人员、学生、商铺经营商及其他机动车辆应使用由安全工作处办理的《临时出入证》由北门出入校园。商铺、食堂等供货车辆应使用《送货证》由北门出入校园,禁止在上下班高峰期间出入校园。
三、外来办事车辆出入校园实行登记制度,一律凭行驶本等有效证件由北门出入。凡载货机动车辆驶出校园,应出具管理或依托单位相关证明,并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管理。
四、严禁出租车、摩托车等进入校园。执行任务的公安、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或特殊情况,与门卫说明后可以出入校园。
五、所有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按照交通规定和标识行驶和停放,严禁机动车辆在校园内鸣笛、超车和并行,时速不得超过20km/h。机动车辆应避让行人。
六、请出入校园的车主妥善保管好相关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没收其证件并不再予以补发。
七、相关证件办理时间:10月21日前每个工作日上午
1、《蓝牙卡》和《临时出入证》维修、更换和办理地点:行政楼A座125室 联系人:赵谦 电话:80789122 13513116690
2、《送货证》更换办理地点:师生活动中心216室 联系人:李培华 电话:80789655 13503334098
安全工作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