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5月28日 ,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历届国家领导人均对爱国卫生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2014年12月23日,国务院印了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间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这是时隔25年国务院再次印发指导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文件,李克强总理也做出了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切实把国务院《意见》和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切实做好河北省新时间爱国卫生工作,特制定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常务会议对《意见》 进行了专门研究,庆伟省长还做了重要指示:要求把爱国卫生运动搞得更扎实一点,与群众的生活贴的更近一点,与河北的形象地位和产业发展结合的更紧一点。《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目标、7项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3个部分,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 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营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有效治理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使重点传染病、慢性病等公共卫生问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
(二) 重点工作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爱国卫生工作共有7项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结合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改善人居环境、防控各种传染病,重点治理城乡垃圾、污水。城市实施空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规范宠物饲养,严格畜禽养殖、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引导群众开展垃圾分类和减量。农村实现垃圾定点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保证每100户至少配备1名卫生保洁员。 二是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落实城镇供水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饮用水水质检验监测系统,全面实施农村改水,扩大集中供水范围,并优先解决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到2020年,各设区市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各县(市、区)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 三是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坚持因地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农村厕所防臭、防冻、节水和进院入户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后续服务和管理,建立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和旅游景点的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四是积极开展旅游厕所革命。进一步加快推进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街区等场所的旅游厕所新建和改扩建工作,到2016年底新建、改扩建厕所1841座。 五是扎实开展“除四害”活动。 发动群众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科学除“四害”活动,清除各种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四害”密度,防止各种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同时加强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设,强化口岸病媒生物监测,防止病媒生物跨境传播。 六是加强卫生城镇创建。 提高城(镇)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建立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实现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卫生创建良好氛围,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活动。 七是实施全民健康促进工程。 继续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优势,全面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广场等环境建设,创建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健身体系;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扎实开展控烟工作。全面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开展戒烟咨询和戒烟门诊等服务,组织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活动。
(三)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强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要 落实部门职责,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通过建立委员会会议制度、部门联络员制度等,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部门间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促进年度任务落实。 三要 完善组织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特别要加强基层工作能力建设,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四要 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通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 五要 加强督导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对相关责任部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