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帮扶 提高中小企专精特新水平
24.06.2015 18:21
本文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制造2025》对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提出了明确的工作任务,为新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
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当前,经济增长的传统动力减弱,必须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就是要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根本上讲就是要大力创设和发展小微企业。要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就是要鼓励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力争使中小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要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物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对基层、量大面广、属于能交由市场解决或交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同时,注重放管结合,切实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大商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尽快建立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后续市场监管体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
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要促进企业加快实现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水平,发展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高、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小巨人”企业,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是实现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引导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通过培育和扶持,不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比重,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
实践表明,促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有利于集约使用土地,集中治理环境,有利于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加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有利于转变中小企业发展方式,提高产业竞争力。在当前形势下,要充分认识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对于当前缓解中小企业运行的下行压力,拉动经济、稳定就业形势和扩大出口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对产业集群发展的宏观管理、规划引导和协调服务,优化产业集聚环境,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加强区域品牌建设,鼓励创新资源向集群集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集群,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要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协作,鼓励和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协作关系。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必须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国际竞争的主动。从中小企业情况看,要以建设“一带一路”
为契机,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和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合作和产能合作,推动中国装备走向世界,促进冶金、建材等产业对外投资。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以及各类出口信贷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到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
落实完善各项支撑政策
为解决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政策,加强帮扶,强化服务,营造更加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兴业的良好环境。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做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抓好政策落实。工信部将继续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推进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建立评估机制,保障相关政策顺利实施。推动建立落实小微企业政策年度督促检查长效机制,严格各地小微企业工作考核制度,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切实将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财税扶持。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改进和完善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减少行政性审批,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方式和范围,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积极推进设立并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三是加强融资支持。以改革的方式,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服务。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创新产品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鼓励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是强化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是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双引擎之一,要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支持各地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认定为重点,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五是营造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全社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营造更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
本文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厅
24.06.2015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