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费办理高速公路ETC服务的通知

22.01.2015  18:59

各位老师:

为了方便教职工出行,建设银行携同河北高速公路管理局向我校全体教师提供签约“ETC”不停车电子收费服务,我校职工可自愿办理。

“ETC”即采用电子支付方式(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处不需停车收费,通过ETC专用车道,银行卡自动扣费,河北、北京、天津等14个省、市通行),并享受过路费9.5折优惠;另外还获赠价值380元的电子标签设备(数量有限,送完即止)。办理步骤如下:

所需资料:

若有建行信用卡:1.提供信用卡(建行信用卡户名需与车辆行驶证户名一致,如不一致,请信用卡本人至建行网点签约);

2.信用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若没有建行信用卡:1. 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收入证明或近半年工资流水。

具体办理咨询电话:

乔永超:18632178989

王  刚:15130095533

 

财务处

20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