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美丽办到灵寿县调研指导农宅合作社建设工作

22.03.2017  14:26

  3月21日,省美丽办一行到我县调研指导农宅合作社建设工作,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农工委书记傅士君陪同调研并汇报了我县相关情况。

  按照省农业厅、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精品村农宅合作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农宅合作社作为建设美丽乡村向经营美丽乡村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推进,截止目前,已完成10个村庄的农宅合作社注册,完成入社280户,建成民宿108户,装修房屋422间,安装床位912张。

  在听取汇报后,调研组对我县农宅合作社的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农宅合作社基础雄厚,农民积极性高,发展势头良好,积聚了一定优势。调研组希望我县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社工作流程,着眼美丽乡村的长远发展,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发挥好农宅合作社的聚集效应,扩大经营范围,多层次、多样化地促进农宅专业合作社向更高层次和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