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健康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省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冀机编办〔2011〕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省安委办决定于今年4-5月份组织对各地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及机构建设
1、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划转情况。尚未划转的,说明原因及预计进度;
2、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机构建设情况,专职监管监察人员数量及装备配备情况。
(二)职业健康目标考核体系建设
1、本市及各县(市、区)是否建立了职业健康目标考核体系;
2、2011年度是否进行了职业健康考核,所占分值及比例;
3、是否将监管机构、人员、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配备,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进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监管监察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等重点内容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
(三)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建设
1、检测、评价等机构建设情况。尚未建设的,说明原因及预计进度;
2、外埠机构备案情况,原卫生系统机构基本情况;
3、开展检测、评价工作情况;
4、职业健康专家库建设情况,包括专家数量,主要来源(企业、行业专家、设计单位、中介机构等),专业分布(化学、工程、卫生),是否涵盖本地区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
(四)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工作
1、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情况(或计划);
2、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开展情况(或计划);
3、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害职工的培训教育等情况(或计划);
4、年度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计划。
(五)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1、本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有哪些,企业家数及主要危害因素;
2、各县(市、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有哪些,企业家数及主要危害因素;
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治理标准,治理时限,工作进度,发现隐患数,行政处罚数,关闭企业家数。
(六)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工作
1、本地涉及发证企业总数;
2、已发证企业数,正在履行许可程序企业数,未登记企业数;
3、今年9月30日前工作进度及9月30日后执法工作安排。
(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1、本地工商注册的企业总数(包括法人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数,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数;
2、已申报企业数;
3、2012年计划完成申报企业数。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1、本地2010年、2011年建设项目情况;
2、今年已开工建设项目情况,年内建设项目总体情况特别是省、市重点项目和国家安排的预算项目情况;
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开展情况,预计今年重点行业“三同时”审查数量及履行率。
(九)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职业健康监察执法企业数、查处隐患数、处罚情况;
2、围绕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监察执法情况;
3、下一步执法工作计划和重点。
二、督导方式
听取设区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工作汇报,抽查2-3个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每个县(市、区)抽查3-5家企业。
具体督导时间、人员分组另行通知。
三、督导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汇报材料要详实。按要求准备好机构、行业、企业、项目、人员的名称及数量。已经进行部署的工作,要准备好相关文件。每一项内容要说明现状、已做工作和下一步安排。
督导工作结束后,省安办将把督导结果向各设区市政府通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