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8.09.2015  10:06

冀林办字〔2015〕69 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省直管县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近期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确保广大林业干部职工两节期间平安,根据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林业部门和林业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本单位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前做出安排部署,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排查存在的薄弱环节、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重点做好防火、防中毒、防交通事故,主要检查办公区、生活区、住宅区是否安全,对财物室、仓库、食堂、锅炉、车辆、油库、用电线路、分析化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化学用品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森林旅游项目的单位,要对各类娱乐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严禁开放使用缺乏安全保障的森林旅游线路、娱乐场所和设施。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要记录在案,省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结合年度考核将对检查记录进行抽查。
  三、广泛宣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教育职工要牢固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意识。要督促司机做好车况检查,严禁酒后驾车,认真遵守交通规则。教育职工居家生活中注意以燃气、电热水器为主的用气、用电及防火安全。提醒家庭成员在购物、娱乐时注意商场、网吧、影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人身安全。
  四、多措并举,扎实抓好森林防火
  十月份,全省即将进入森林防火期。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单位,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管火源,加强对野外违法用火的打击力度。加强督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措施。加强值班,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五、严格值守,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各级林业部门和各单位要及早安排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省林业干部培训中心负责槐安西路259号院,省林业厅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厅机关和生活区,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省林木种苗管理站负责本单位办公区,林科院及驻外五个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生活和生产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组织好值班,做到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一旦遇到重大问题或紧急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