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妥善安排好“清明节”期间值班、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等工作

31.03.2015  10:3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2015年“清明节”假日安排。一、4月5日(星期日)为清明节,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 二、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休息时间。三、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