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建设

21.10.2015  12:08

本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5号),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一)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建设是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智库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高质量智库,完善决策咨询制度,是我省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决策咨询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智库群体不断发展壮大,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发挥了重要参谋作用。进入新时期,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河北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必须切实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建设,提高智库在河北发展中的政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建设是提升河北软实力的内在要求。一个大省强省的发展进程,既是经济科技等硬实力提高的进程,也是思想文化等软实力提高的进程。智库作为软实力的重要载体,越来越成为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在对外交往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展示河北在国内外的良好形象,迫切需要发挥河北新型智库的智力支撑作用,不断提升河北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三)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建设是打造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智力保障。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创新发展是贯穿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主线,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迫切需要健全河北决策支撑体系,大力加强智库建设,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河北科学发展。

智力资源是河北最宝贵的核心资源。近年来,我省各类智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出思想、出创意、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为推动河北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形势发展,智库建设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智库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智库的重要地位没有受到应有重视;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端智库缺乏;符合省情有针对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不够多;决策咨询成果转化渠道不够通畅;智库建设缺乏整体规划,资源配置不够科学,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亟待创新,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全省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把河北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四)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以完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建设河北新型智库体系,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决策依据。

(五)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党管智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始终以维护党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河北省情,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河北特点的新型智库。

——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急需的重大课题,立足省情,强化问题导向,开展前瞻性、针对性、战略性政策研究,为河北科学发展提供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决策咨询建议,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不同政策建议的切磋争鸣、平等讨论,创造有利于智库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坚持顶层设计,规范有序发展。按照“公益服务导向、非营利机构属性、围绕中心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不同类型、不同性质智库分类改革,科学界定各类智库的功能定位。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突出优势和特色,调整优化智库布局,促进各类智库有序发展。

(六)总体目标。到2020年,统筹推进我省党政部门、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高校、军队、科研院所和企业、社会智库协调发展,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河北多层次、多元化新型智库体系,塑造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和省社科院两大智库品牌,造就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的智库研究和决策咨询团队,培养一批视野开阔、善于谋划的高素质智库领军人物,建立健全治理完善、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好河北新型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重要功能,努力实现由建言献策单一功能向战略谋划、前瞻研判、资政启智、政策评估、舆论引导、合作交流等多功能转变。

河北新型智库是以河北省情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研究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标准:(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2)事关河北发展特色鲜明的决策咨询领域及其研究成果;(3)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4)有保障、可持续的资金来源;(5)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6)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7)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8)开展省内外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等。

三、构建河北新型智库发展新格局

(七)充分发挥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强化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在重大公共政策议题提出、方案选择、咨询论证、实施评估等不同阶段的职能作用。成立河北省应用对策研究咨询中心,与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和超前研究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切实发挥决策咨询作用,构筑省内实力最强、影响最大的决策咨询高端平台,为省委、省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八)促进省社会科学系统智库创新发展。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调整优化学科布局,加强资源统筹整合,重点围绕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省情调研和决策咨询研究,有条件的要为中央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充分发挥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省社会科学院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专业研究、科研人才密集的优势,从整体上发挥智库核心载体和主体平台功能,成为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50—100家新型智库行列的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河北中心智库。省社科规划办要通过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和管理,引导社会科学工作者聚焦河北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攻关,推出高质量的智库成果。

(九)促进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系统智库建设。要充分发挥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与各级各类党政干部联系密切的优势,以决策咨询为导向,成立相关研究所或研究中心。支持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把建设新型智库纳入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推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实现教、研、咨一体化协同发展,着力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服务。

(十)推动高校系统智库发展完善。高校要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实力雄厚、高层次人才聚集、学科门类齐全和学术交流广泛的优势,按照河北急需、国内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总体要求,深化政产学研合作,强化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功能,建设一批社会科学专题数据库和实验室,开展协同创新,提升高校智库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度。

(十一)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和企业智库。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要强化软科学研究计划的导向作用,加强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鼓励省内智库机构与国家和京津高水平智库机构联合开展软科学研究,提升我省科技创新智库的整体水平。发挥省科技厅、省科学院、省科协等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在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使其成为创新引领、政府倚重、社会信任的科技智库。科研院所要研究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提出咨询建议,开展科学评估,进行预测预判,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支持大中型企业兴办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型智库,重点面向行业产业,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技术预见、产业政策制定、重大工程项目等开展决策咨询研究。

(十二)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社会智库是河北新型智库的组成部分。要坚持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研究制定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智库的意见措施,确保社会智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咨询服务市场,完善社会智库产品供给机制。探索社会智库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途径,营造有利于社会智库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三)增强省市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其所属部门政策研究机构决策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党政主要智库参与同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研究议事制度。省市县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所属政策研究机构要加强决策研究,发挥好思想库、参谋部和智囊团作用,围绕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定期发布决策需求信息,通过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直接委托、课题合作等方式,引导相关智库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工作。省委、省政府政策研究机构要加强与各类智库的沟通联系,高度重视、充分利用智库的研究成果。省人大要将河北新型智库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成熟的智库规划建议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在重大事项决定权、地方立法权和对“一府两院”监督权的行使过程中充分发挥智库作用。省政协要开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理论研究,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过程中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提高履行职能水平。省人大、省政协所属研究机构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民主与法治研究。人民团体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拓展符合自身特点的决策咨询服务方式。

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十四)深化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遵循智库发展规律,推进不同类型智库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在智库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统筹协调、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宏观指导责任,创新管理方式,形成既能把握正确方向、又有利于激发智库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体制外智库与体制内智库协作互动、同台竞争的格局,充分利用一切有价值的专家资源为决策服务。按照政治坚定、奉献精神强、有较高专业理论造诣并有实践经验的标准,配强智库领导班子。组建一批能够提出高水平决策咨询建议的综合智库,建好各类专业化智库,加强官方智库建设,重视运用市场的力量建好民间智库。加强全面深化改革专家智库建设,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加强不同智库间的联合协作。由省委政策研究室牵头,组织党政系统研究力量并协调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研究室以及省政府参事室和其他重要智库,集聚社会各方面智力资源参与决策咨询研究,提高研究成果的系统化、整体化运用水平。以加快推进“四个全面”重大课题研究项目为抓手,组建由省内外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加入的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的智库联盟,发挥各自优势,协力合作攻关。鼓励支持省社科院先行开展“高端智库建设试点”,瞄准建成国内一流智库,在组织创新、机构设置、人员整合、职称评定、业绩考核、薪酬待遇、课题管理、成果评价、经费使用、成果转化、横向联合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制定智库发展标准,确保高水平智库有序有效健康运行。

(十五)深化研究体制改革。鼓励智库与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提高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智库信息共享、协调合作机制。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前瞻性、战略性、长远性重大问题,整合省市县各类智库及省外相关力量,开展联合调研和学术交流,形成全省智库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享资源的工作局面。鼓励支持各智库以自身强势学科为依托,建立应用对策研究基地,积极探索科研管理模式创新,实行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吸引高水平专家通过竞争走进基地,打造集科研攻关、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设立若干个跨学科研究中心,采取专项式、开放式的经费获取和组团攻关的运行方法,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定制式的决策服务。完善课题立项和发布机制。由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负责每月定期在网站发布省委、省政府领导关注的动态性课题。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统筹协调省级应用型研究立项课题,避免出现立项课题重复现象。健全课题招标和委托研究制度,在网上公开课题指南,由专家无记名评审不署名课题设计方案,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透明的立项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吸引各类智库参与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研究。建立长期跟踪研究、持续滚动资助的长效机制。重视决策理论和跨学科研究,推进研究方法、政策分析工具和技术手段创新,搭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为决策咨询提供学理支撑和方法论支持。

(十六)深化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形成适合科研规律和智库运行特点的经费管理制度。改革现行科研经费配置办法,探索建立专项任务单列预算、优秀成果后期资助的经费配置机制。按照“分项核算”的原则,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照科研规律和智库运行规律,制定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建立专家咨询劳务报酬制度,尊重智力劳动,体现思想价值,激发创新活力。科学合理编制和评估经费预算,以支持研究人员按研究方向持续研究。制定有别于自然科学经费管理的智库课题与合作项目经费专项管理细则,规范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支出管理,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加强资金监管和财务审计,加大对资金使用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预算和经费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健全考核问责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机制。鼓励智库通过为基层、企业和社会服务增加收入,对智库服务性收入参照高技术服务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减免。事业单位性质的智库研究机构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智库专家可从服务性收入中获取一定的智力劳务报酬。

(十七)深化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机制改革。完善以质量创新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办法,构建用户评价、同行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建立智库成果报告制度,拓宽成果应用转化渠道,提高转化效率。完善成果交流评议机制。加快构建“智库谋划、部门决断”的合理分工决策平台。对省委、省政府将出台的重大决策,由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组织不同智库、不同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全面评价决策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对完成后的全省重大课题,由智库组织有关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评议。完善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实行研究成果分类送审制度和质量把关制度。凡有向省委、省政府直报研究成果通道的智库,要精益求精,严把质量关,并视情分类为社会民间智库的研究成果搭桥铺路,搞好服务。对党委和政府委托研究课题和涉及国家安全、科技机密、商业秘密的智库成果,未经允许不得公开发布。加强智库成果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由省智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士对各类智库决策咨询类研究成果进行评定。对创新性强、切合实际、已被采纳或部分采纳的决策研究咨询成果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职称评聘的参考。

(十八)深化用人制度改革。要完善各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选拔机制,制定科学选人标准和遴选程序,按照少而精、专业合理搭配的原则优化专家智库结构。认真挑选领军人物,把政治嗅觉敏锐、思维开放活跃、学术功底深厚、语言表达沟通能力高超、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吸纳到智库中来。创新人才管理和培养机制,探索实施智库人才专项支持计划,着力引进和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理论人才和重点学科骨干人才,注重吸纳京津各领域各行业的领军人物和人才团队。深化人事管理、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制度改革,探索将民间智库纳入职称评定序列的办法,完善以品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遴选对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建立资深研究员制度以及整合社会学术资源的“特约研究员”制度。适当提高高级职称评聘比例,为高学历人才晋升职称开辟通道。加强智库与党政部门人才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党政机关与各类智库之间人才挂任职相互有序流动的“旋转门”机制,定期安排智库人才到市县挂职,提高智库人才实际操作能力和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能力。深化财政供养智库人事制度改革,结合养老制度并轨,加快推进实质性聘用制,建立人才竞争淘汰机制,盘活人才和岗位资源。下放财政供养智库人事管理权,允许在不突破财政供养基数的基础上,采用开放竞争、公开招聘方式,不拘一格纳贤才,扩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层次。

(十九)深化省际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改革。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对外传播能力和话语体系建设,提升河北智库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有计划地组织智库研究人员到发达地区、发达国家考察学习、工作。着力构建服务需求、问题导向、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多学科交叉、多层次开放的智库协作机制。以省级“2011计划”实施及各类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为抓手,支持我省智库与省内外各类智库的合作。建立健全与省外智库特别是京津智库的交流合作机制,整合京津冀智库资源,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联合攻关,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和思路。建立完善海内外智库学者信息沟通、学术交流机制。简化智库外事活动管理、中外专家交流、举办或参加国际会议等方面的审批程序。促进智库专家与国外智库交流沟通,增强对相关国家、相关智库情况的了解;增加智库外语人才,为国际交流创造条件;加强依法监督等措施,防止国家秘密泄露。设立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就我省经济发展的相关重大课题,吸收相关国家智库专家合作研究。建立中外智库交流平台,积极构建和打造开放式研究平台,扩大人文社会科学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对话,开展政策对外解读,进一步提升河北社会科学研究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提升燕赵文化软实力。由省社科院牵头定期举办国际性智库论坛,加强与国外各智库专家的交流,促进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注重吸纳国外一流智库独特、规范、最新的管理经验和研究方法,通过智库开放交流提升国际化水平。

五、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二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党委、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和落实党政信息公开机制,发挥党政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共信息平台作用,促进党政信息资源与智库共享。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扩展信息共享范围,主动依法在有关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将《河北快报》等适宜公开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及时公开。完善各种经济信息、政务信息汇集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向智库机构通报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为各类智库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创造条件,为决策咨询服务的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直接委托、课题合作等提供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处置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对不按要求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进行问责。以省社科院为依托,以打造具有河北地域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数据调研、分析、交流、研判中心为目标,结合河北社会科学各学科的调研数据、成果数据、社会科学出版数据以及云计算理念,通过资源整合及构建数字化学习平台,建立“河北省社会科学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满足新型社会科学智库建设的知识服务交流需求。建立完善省情研究数据库,科学分析汇总省情资料,打造权威省情数据发布平台。完善科研动态监测平台,引入国际先进的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向政府和社会提供评价服务,实现对我省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的监测、评估、预警、预测,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决策方案。建立我省智库成果年度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最新成果信息,使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党政决策、服务民生改善,服务河北发展。

(二十一)完善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制度。完善政府决策程序相关法规规章,制定《省级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将认真听取智库的意见和建议纳入决策的法定环节中。明确专家咨询机构的职能和权限及咨询范围,并贯穿于决策的论证、运作、绩效评估等各个阶段。探索建立智库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长效机制。将代表性智库和智库专家纳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政策评估的范围,分专业领域建立智库专家库。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文史馆员、社会组织中相关专业领军人物与智库开展合作研究。由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建立“河北决策咨询网”,收集民间咨政建言,整理发布官方与非官方信息。探索建立决策部门对智库咨询意见的回应和反馈机制,促进政府决策与智库建议之间良性互动。

(二十二)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把智库参与决策咨询的过程和质量作为评价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公共职能部门审批、监管和检查有关工作的重要指标。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事项出台前,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重视对不同智库评估报告的综合分析比较。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的评估,建立有关部门对智库评估意见的反馈、公开、运用等制度,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由省委政策研究室和省政府研究室共同牵头组建“河北政策评估中心”,探索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政府内部评估和智库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政策评估机制,增强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十三)建立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决策咨询服务供给体系,稳步推进提供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满足政府部门多层次、多方面的决策需求,完善智库产品市场和智库平等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的制度环境。研究制定政府向智库购买决策咨询服务的指导实施意见,明确政府采购范围,制定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明确购买方和服务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机构,建立按需购买、以事定费、公开择优、合同管理的购买机制。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智库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等,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多种方式购买,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智库思想产品。政府相关部门以购买服务方式向智库征集预案,由所有提供编制规划预案的智库同台竞争,通过对预案内容、专家团队、以往业绩、报价等方面打分确定最终结果。智库通过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列入智库服务性收入,用于弥补相应的智库产品生产成本、支付专家智力劳务报酬和智库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开展需求调查、计划发布、政策宣传、数据统计等工作。加强购买服务监管,保证购买服务质量,实现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的规范化、市场化、持续化。

(二十四)健全舆论引导机制。着眼于传播主流思想价值,集聚社会正能量,发挥智库在阐释党的理论、解读公共政策、研判社会舆情、引导社会舆论、疏导公众情绪方面的宣传引导功能。支持与省内外高水平智库开展合作研究,举办高层论坛,打造高端引领、集中发布、影响广泛的智库成果发布品牌,增强智库的传播能力。充分利用传统出版媒介和现代网络媒体宣传推广智库成果,鼓励各类智库通过各种媒体、论坛发出河北好声音,支持善于研究、阐释政策的人才走向社会,做名人、名嘴、名家,为他们充分展示才华提供机会、搭建平台,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坚持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加强对智库主办的研讨会、报告会、论坛、出版物以及微博、微信等公共账号的管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五)高度重视智库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充分认识河北新型智库的地位和作用,加强规划,统筹部署,分类指导,把智库建设作为推进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决策的必要环节中,善用、善待、善管智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创新支持、服务、协作、激励等体制机制,把河北的智库做大做强,把智库的作用发挥好。建立河北省智库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全省智库管理、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服务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省委政策研究室承担。设立“河北省新型智库建设服务中心”,从准确把握决策需求、快速组织调研、提高成果质量、加强政策建议的及时性和管用性等方面,建立起完善有力的服务保障程序。

(二十六)不断完善智库管理。有关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制定《河北新型智库管理办法》,出台具体明晰的标准规范和管理措施,确保智库所从事的各项活动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协调互动,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发展。

(二十七)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智库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研究制定河北省智库建设分类支持办法,根据不同类型智库的性质、特点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通过成果采用奖励、课题补助等方式对各类智库建设给予经费支持。鼓励智库利用服务性收入、社会捐赠资金等设立发展基金,用于智库专家教育培训、人才招聘、成果宣传、对外合作交流、固定资产购建等。落实公益捐赠制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资助智库建设。

(二十八)加强智库法制道德建设。在社会组织注册和监管、社会捐助等方面,加快出台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快智库建设的地方性立法,让各类智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依规清除乱贴标签的所谓“智库”。引导智库专家强化职业道德,发扬团队协作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营造各类智库健康发展的有利环境。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信息安全意识、保密纪律意识,积极主动为党和政府决策贡献聪明才智。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按照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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