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编制送审前自查清单 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规范化水平
近期,为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督促审计组及业务部门加强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工作,减少基础性审计质量问题,甘肃省审计厅编制了《审计项目资料送审前自查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突出四个“更加”,促进审计质量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标准更加统一。《清单》紧紧围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审计署有关审计质量管控标准和近年来省厅机关《审计质量百分制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审计质量标准和规范。审计组依据自查清单对照检查每个审计环节,统一标准、统一口径,促进所有审计项目按照规范要求操作,有效防范了送审项目资料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促进审计项目规范化管理提质增效。 二是要求更加细化。《清单》结合该省审计质量控制实际,从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审计组报告和审计报告代拟稿、审理工作相关时间要求等方面入手,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管理控制点,提出了细致明确的自查要点,便于审计组成员、主审、组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逐项关注检查,自觉管控审计质量风险点。 三是岗位责任更加靠实。《清单》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相关要求,在近年来出台的有关审计质量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提出每个审计质量管理环节中审计组成员、主审、组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具体岗位责任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审核复核责任,改变了以往依赖审理人员检查应当在项目审核复核环节纠正问题的状况,促进审计组在审计现场抓好审计质量,把项目复核责任切实履行到位。 四是审理工作更加有效。《清单》重点突出,紧贴实际,操作性强,不但使审计人员更加明确审计各环节应注意的事项,促使审计人员增强审计质量意识;还使项目审理人员进一步统一检查尺度,集中精力关注审计问题定性、法规引用、审计处理和审计程序等实质性审计质量事项,改变审理理念,推广研究式审理,提升审理质量和效率。(杨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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