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保证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以制度保证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五论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
河北日报评论员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是彰显教育实践活动实践特色的关键阶段,人民群众非常关注。抓好这一环节工作,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有效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保证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邓小平同志曾说,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把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不仅需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需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事实早已证明,作风建设既是一场攻坚战,又是一场持久战,不可能一举成功、一蹴而就。根治“四风”顽疾,洗掉思想行为上的灰尘和“政治微生物”,制度最有效、最管用。只有把好的制度明确下来、固定下来,形成刚性约束,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从根本上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才能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长久保持下去。
制度建设能够让活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又为制度建设提供了有利契机。经过前一段时间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各单位找到了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深挖了思想根源,并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充分利用这些成果,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把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真正关紧制度的“铁笼子”。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以制度保证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必须突出制度的有效性,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好的制度关键是要管用,有约束力;否则,制度再多,也只能成为一纸空文。实践表明,一项好的制度,一定是易于接受和掌握的,一定是便于在工作中遵循和操作的,也一定是具有部门单位特点和特色的。因此,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态度,充分考虑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能用、好用、管用。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以铁的纪律强化执行落实,严格按制度、按规矩、按程序办事,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当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承接好中央、省委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在整章建制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制度完善好、落实好。只有这样,才能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内在自律的行为习惯和思想自觉。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管根本、管长远。只要我们紧紧抓住建章立制这个重中之重,把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建立起来、完善起来,就一定能不断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以转变作风、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