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报:河北省安监局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专家审查资料 音像记录执法

09.11.2015  13:58
  中国安全生产报11月5日二版头条   本报讯 记者赵卫华报道 王超 制图
  日前,河北省安监局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安监执法时须有音像记录、专家审查有关资料后须作出书面意见等,这是该局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出台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之一。
  今年以来,河北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法治河北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其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一项重要举措。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制度》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时,行政执法人员应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采用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
  此外,《制度》对全过程记录的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保存、归档等,也作了相应规定。
  程序启动
  什么是“全过程记录
  是指对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
  记录方式
  分为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两类
  文字记录: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
  音像记录: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
  调查取证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8项行政许可和5项执法监察内容
  行政许可记录内容: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补正告知书
  ●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通知书及听证笔录
  ●组织专家审查或现场核查的有关资料
  ●向设区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部门下发的核查通知书及其核查反馈意见
  ●由承办人、处长、局领导逐级签字的审查意见
  ●行政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其他应当采取文字记录的内容
  执法监察记录内容:
  ●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
  ●实施综合督导执法检查、专项督导执法检查等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所依据的同级政府、安委会(办)、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督导执法检查的通知、方案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核查投诉、举报案件时,所依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信件(函),以及领导的批示、批复或机关督办文件等
  ●行政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听证报告,以及内部程序审批表、集体讨论记录、送达回执等书面记录
  ●其他应当采取文字记录的内容
  审查决定
  送达执行
  记录内容
  分为行政许可和执法监察两类
  归档管理
  ◆音像记录方式包括4项行政许可和15项执法监察内容
  行政许可记录内容:
  ●政务大厅接收申请、登记情况
  ●组织专家审查或现场核查情况
  ●举行听证会议情况
  ●其他应当采取音像记录的情况
  执法监察记录内容:
  ●能够反映企业名称、概貌的标志性建筑;
  ●行政执法人员向企业介绍执法目的、意义、重点及相关要求情况
  ●依据执法检查方案对企业现场必查区域、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情况
  ●行政执法人员向企业相关人员通报执法检查情况、交换意见情况
  ●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就所需调查的问题进行询问情况
  ●现场勘验情况
  ●企业相关人员在现场检查记录或相关执法文书上签署姓名和意见情况
  ●对企业采取现场行政措施情况
  ●调查取证中调取原始凭证确有困难,须采取照相、录像等方式取证情况
  ●抽样取证不能提取原物,须采取照相、录像等方式取证情况
  ●实施行政执法处罚简易程序容易引起行政争议情况
  ●以留置送达方式将执法文书留置在当事人的收发部门或者住所情况
  ●以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执法文书情况
  ●对企业现场进行执法复查情况
  ●其他应当采取音像记录的情况
  另外,在爆炸危险区域实施执法检查未配备符合防爆规定的音像记录设备时,涉及军事、商业、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时,以及其他不适宜音像记录的情景时,不得采取音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