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多部门配合 因地制宜落实六项追责问责审计整改措施

02.03.2016  10:57

  近年来,为进一步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增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主观能动性,重庆市潼南区审计局争取区四大班子和组织、纪检等部门支持配合,因地制宜落实了六项具体的追责问责措施。

  一是局长约谈。对审计发现存在的一般性问题,需要引起被审计单位重视和整改的,由审计局长个人或审计局领导班子集体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亮出“黄牌”,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二是领导约谈。对审计发现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或者经审计局长约谈后仍整改不到位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亮出“红灯”,提出更严肃的整改要求。

  三是人大质询。审计整改通知书发出后,区人大在定期听取区审计局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基础上,对整改效果差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质询,提受区人大代表监督。

  四是政协评议。区政协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每年开展政协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政协委员深入被审计单位开展评议,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汇报,并提出整改落实情况的评议意见。

  五是组织处理。区委组织部将区审计局的审计问题整改报告作为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力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暂停提拔、免职等处理。

  六是纪律处分。区纪委、监察局把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对整改不力、态度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杨德海 陈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