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立法更突出科学民主
□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吴倩郭跃华
1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良在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向大会作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今年,我省拟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物业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等8部群众关注度非常高的省本级法规。
重要立法项目如期完成
报告指出,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先行,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一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地方特色的重要立法项目如期完成。
及时修改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适当延长产假;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之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护理假。
审议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把预防职务犯罪从一般工作部署向依法规范推进,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勤勉、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修订了行政执法条例,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幅度,明确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执法,强化对不文明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针对原来行政罚款限额低、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对规章进行修订,将罚款限额从原来的3万元调整到5万元。特别规定对违反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罚款限额为20万元,既强化法规的威慑和惩戒功能,也有效防止处罚的随意性。
为确保黄河安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黄河防汛条例,对防汛组织和准备、防汛抢险实施、防汛责任落实等作出详细规定,将黄河防汛从行政措施上升到法律手段,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立法更加突出科学民主
省人大常委会注重科学民主立法,对于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物业管理条例,经过严格评估、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努力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法律化。对法规草案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反复进行论证,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精细化水平。
完善公众意见征集机制,采取法规草案公开、网上听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吸纳意见建议。每部法规草案及其说明都在网上公布,重要法规草案及时发送代表征求意见。
健全立法专家库,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加法规草案修改工作,探索建立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加强专兼结合的立法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地方立法工作智力支撑。
15个设区市首次开展地方立法
去年,我省除郑州、洛阳外,15个设区的市首次开展地方立法。立什么法、怎样立法,是省、市共同关注的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强化工作指导、全程跟进推动、严格审查把关,翻开了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崭新的一页。提前介入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在重点关注法规草案合法性问题的同时,从针对性、可操作性及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提出意见,帮助各地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研究制定关于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工作意见,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重点审查报请批准的法规是否超越立法权限、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等。
今年拟制定修订8部省本级法规
今年,我省拟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职业培训条例、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及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8部省本级法规。
将扶贫开发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9部法规作为备选项目,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安排审议。
做好设区的市拟提请的30部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开展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预算监督条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条例等31项立法调研。
(大河网)
转载:《腾讯网》(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