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到河北高院开展涉矿民事纠纷调研

05.06.2015  20:56

6月1日至3日,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审判长贾清林等一行四人,就矿业权民事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到河北高院开展专题调研。云南、湖南、贵州高院和河北法院系统的专家型法官,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中国地质大学王丽艳教授等参加了此次调研。省法院党组和卫彦明院长对这次调研活动高度重视,杨泰安常务副院长出席座谈会并要求全省法院环境保护审判部门认真把握好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为司法解释制定工作献计献策,同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全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发展进步。座谈会上,与会人员深入分析研讨了矿业权权属、矿业权流转、矿业侵权、环境损害责任等14个审判领域的疑难问题,为下一步修改完善矿业权民事纠纷司法解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调研结束后,河北法院参加调研的法官一致表示,通过参与这次调研受益匪浅,拓宽了审判视野,进一步提高了审理涉矿民事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的信心。

责任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