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别把“尿歪罚一百”的法律当笑话看

25.03.2015  15:24

  《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2013年9月颁布,并规定对违规公厕管理者和使用者予以处罚。据了解,办法颁布一年半,一张罚单都未开。该办法中“在便器外便溺罚100元”的规定曾被热议为“尿歪罚一百”。近日,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是为了管理,但取证比较困难。(3月24日《南方都市报》)

  王旭东:“一张罚单未开”或是《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的宿命。该《办法》从一开始就被网友调侃为“‘尿歪’的法”——首先,它的诞生没有经过公开征求意见的环节,有违开门立法的原则;其次,不现实的、不具操作性的“尿歪罚款”,很可能是“空头支票”。

  罗志华:出台一个法律条文后,“多年无罚单”的尴尬处境,在深圳并非首次。1998年《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出台,但此后14年从未开出一张罚单,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如何让法律更接地气,更贴近现实生活,更具有操作性,不独是深圳,诸多立法部门都需要加以思考。

  杨兴东:诸如“尿歪罚一百”的执行闹剧,正是呼吁公共决策者深入思考公共问题背后的本质,思考所制订的公共决策,是否符合实际。当我们在谈论公共问题时,理解建立一种科学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比一纸通知更重要,针对不良社会问题推出的公共决策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