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6月底全国法院判处拒不执行判决等犯罪864人
中新网7月21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今日介绍,截止今年6月30日,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线索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并经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实际判处此类犯罪共计807案864人。
最高法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家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公布10起典型案例。同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两个司法解释。
刘贵祥介绍,为有效遏制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改善执行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自2014年11月份以来,联合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刘贵祥称截止今年6月30日,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线索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并经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实际判处此类犯罪共计807案864人,其中,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706人;以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47人;以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判处93人;以构成其他相关罪名判处18人。
此外,专项行动期间,各地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共计 55772案58478人次,其中,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45990人次,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12488人次。
刘贵祥还称,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收集了许多公、检、法三家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案例,从中挑选出孙才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等10个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这10个案例,从案件类型上来看,有7件属于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有2件属于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有1件属于构成妨害公务罪。
从犯罪情节来看,既有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进入刑事追诉程序后仍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受到从严惩处的;也有被执行人被刑事立案后,主动履行了义务,认罪悔罪,被酌定从轻处罚的。
“发布这些典型案例,旨在向全社会昭示,依法及时履行或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个被执行人或相关协助人员的法定义务,任何心存侥幸,想通过违法手段逃避履行法律责任,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执行的,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刘贵祥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