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法院:创新思路阳光执行 积极化解执行难问题

02.02.2015  12:04

    海港区法院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抓好执行工作“”、“”、“”、“”四字诀,力争实现执行案件收结案平衡,确保无执行积案。

      夯实基础重在“”。加强立、审、执各部门的沟通衔接,切实解决长期存在的审执不分等问题,将执行难化解在源头;完善执行工作内网流程管理,实现文书与程序双重控制结案,严格报结管理,有效杜绝中止结案、统计不规范的情况;推行执行法官接访制度,强化“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有信必复”工作机制,加强对当事人的解释疏导工作;加强执行监督,抓好执行公开措施的落实,推进阳光执行。

    突破瓶颈重在“”。海港区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除依法执行外,还突出“以人为本”,从情、理、法方面做好当事人的和解工作,践行和谐执行理念,化解执行难题。针对亟需法律救助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程序,启动快审、快立、快执办案流程,特事特办。绿色通道的开通,既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又强化了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到了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的空间。

    讲求实效重在“”。据了解,执行干警并不是就案办案,而是灵活、能动执行,在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利益着想,一般不轻易查封流动资金账户或正在使用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等,能动执行,帮助受困企业平稳过渡,不到最后不放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和解履行的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着想,收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的实效。

    关注影响重在“”。海港区法院执行工作中用“”执行,一方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观念,发挥司法救助优势,能动执行,有效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疑虑;一方面发挥司法为民情怀,及时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给予生活上与精神上的关怀,让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执行的“温情”既缩短了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人民法院的亲和力,有效缓解了执行难的被动局面,又切实解决了涉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既体现了司法为民,又维护了司法权威。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