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县法院:创新审判管理方式“一事一议”制度见成效

17.09.2014  19:31

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宣化县法院始终把案件质量列入“一把手”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工作中注重管理导向和服务,向审判管理要质量,向审判管理要效率,确保审判管理工作迈向良性运行的轨道。该院通过不断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确保了审判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提升,审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其中,独创的审判管理“一事一议”制度初见成效。“一事一议”即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对策、意见,通过审管办下发专门文件并组织审判人员学习落实,从而不断规范审判行为,提升审判质效。从2010年10月至2014年9月,该院累计出台审判管理文件151个,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方面,以及诉讼、执行程序的各个环节。

一、实行规范管理,审判规范管理求精。通过“一事一议”制度,宣化县法院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与审判工作接轨的制度、方法,并针对制度组织学习,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如2013年出台的宣县审发[2013]2号《关于加强案件主审人自查和主管院长评查职责试行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落实,实现了对主审人、审批人审判案件的质量、效率及诉讼程序各个环节的跟踪管理。这一类型的文件为规范审判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实行精细管理,案件质量管理求细。通过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自查,该院梳理出一系列审判过程中容易引发信访的实体和程序性问题进行调研,并针对问题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如宣县审发[2013]10号《关于应用支付令的使用说明》、[2014]15号《关于严格慎用公告送达的意见》等文件,都是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后加以整改后出台的针对性制度。通过精细化的审判管理,该院实现了对审判工作的全过程进行量化信息跟踪管理,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此形成审判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审判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从而保障案件质量与效率。

三、实行创新管理,审判思维模式求新。科学的管理必须首先要有先进的理念作指引,宣化县法院不断引导全院干警树立主动管理理念、精细化管理理念、精品案件理念,将审判管理工作管细、管全、管深、管到位。如宣县审发[2014]3号《关于加强庭(科)长审判管理职责的实施意见》、[2013]12号《关于开展争创“无发还、无改判、无超期、无信访”庭室和争当“四无”法官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旨在通过加强二级审判管理,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努力为审判工作筑起一条“高速公路”,以求审判工作真正走上一条科学、合理、规范的快车道。

        通过推行一系列举措创新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宣化县法院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全院审理的案件质量得以全面提升。在今年全市执法检查工作中,该院被评查的所有案件无瑕疵、无错案,制度效应已经显现。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