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

22.07.2015  19:04

各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北省科技厅现进行我省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我校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8月2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填写。拟申报人员请提前联系科技处,以便进行注册填写,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申报人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内容后,生成并打印非正式版推荐书(带水印),与附件证明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背脊注明:河北省+申报推进计划类别+人选姓名)。

2.准备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10份。

3.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4.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推荐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

5.请申报人于8月1日前交学校科技处,以便学校进行审核并进行内部公示。

 

联 系 人:贾川

联系电话:131115118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河北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