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省级两化融合创新服务中心的通知

18.07.2014  18:22

冀工信信〔2014〕283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创建省级两化融合创新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局: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信〔2013〕317号)和我省《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意见》(办字〔2012〕59号),建立和完善我省两化融合服务支撑体系,按照《2014年河北省两化融合重点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冀信工融〔2014〕1号)安排,我厅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两化融合创新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建目的
      两化融合创新服务中心是两化融合服务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面向细分行业提供两化融合支撑服务队伍,组织推广两化融合解决方案,着力解决人才缺乏、技术服务能力水平低、建设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提高全行业两化融合水平。
      二、申报条件
      1、在我省进行工商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实行企业化运作,财务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两化融合应用成效明显的企业或两化融合服务能力强的软件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对某个行业或产业集群两化融合应用特点和技术特点较为熟悉,能够为行业或产业集群提供成熟的两化融合解决方案,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服务能力。
      3、拥有与两化融合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服务能力;已经开始为行业或产业集群企业提供两化融合服务;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职工总人数的60%,总人数不少于20人。
      4、有成熟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能够自负盈亏,经济效益良好。
      5、服务质量优良,内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服务业绩突出,用户满意度高,在行业或产业集群两化融合方面有良好的声誉。
      6、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示范平台所在企业或为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提供技术支撑的单位可优先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1、《河北省两化融合创新服务中心申报表》(见附件)。
      2、《两化融合创新服务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运营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获得荣誉和政府扶持情况等)、服务能力和成效(包括服务内容、对象和效果等)、服务创新性、运行模式、服务队伍、下一步打算等。
      3、为行业企业或产业集群提供两化融合解决方案的典型案例(不少于3个)。
      4、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签订的主要服务协议(不少于3份)、获得的资质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6、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四、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包括自荐、推荐和审核三个阶段。
      1、申报两化融合创新服务中心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后,报所在市工信局。
      2、各市工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两化融合创新服务中心,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上报省工信厅。
      3、省工信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经省工信厅研究确定,在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命名为“河北省两化融合创新服务中心”,并在解决方案的推广应用方面给予支持。
      五、有关要求
      创建省级两化融合创新服务中心,对完善我省两化融合公共服务支撑体系,提升行业和区域两化融合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县有关单位申报,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力争把本地区实力较强、服务效果突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推荐上来。每个市限报3个单位。
      (二)推荐意见要以市工信局书面文件形式上报,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于8月5日前上报省厅信息化推进处。
      联 系 人:员丽娜、李 剑
      联系电话:0311-87802983(传真)  8790872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河北省两化融合创新服务中心申报材料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7月17日

 

来源:信息化推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