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位“大老虎”领刑9成超10年 13人涉案超千万

23.11.2015  18:36

    人民网北京11月23日电进入11月,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陕西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受贿案陆续宣判,3人分别获刑11至12年。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已有16人获刑。

    16“大老虎”领刑 仅1人刑期低于10年

    王素毅是十八大后落马、首个被异地审查起诉并获刑的省部级官员。2014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素毅受贿案。随后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后一年多时间里,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等12名落马“大老虎”先后获刑。加上文初的3位,共计已有16位省部级官员领刑。

    他们中,除童名谦系因玩忽职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外,其余15人均获刑超过11年,占比超9成。其中王素毅和刘铁男被判处其无期徒刑,祝作利、阳宝华、李崇禧等13人被判处1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3人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最高4856万

    从罪名分布来看,上述16名获刑的省部级官员中有15人单独或涉及受贿罪,唯一不涉及受贿罪名的是童名谦。

    涉受贿获刑的“大老虎”中有13人的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其中王永春、郭永祥涉案金额最多,分别为4856万余元和4346万余元。其次是李春城和刘铁男,两人涉案金额均超过3000万元。除童名谦外,仅两人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分别是陈柏槐涉案283万余元;陈安众涉案810万余元。

    另外,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郭有明、沈培平、姚木根、谭栖伟、冀文林、李东生等6人已经过堂受审,目前尚待宣判。

十八大以来落马省部级官员16人获刑 
姓名原职务罪名涉案金额刑期
祝作利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受贿854万余元11年
阳宝华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受贿1356万余元11年
李崇禧四川省政协原主席受贿1109万余元12年
郭永祥四川省文联原主席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346万余元20年
王永春中石油原副总经理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4856万余元20年
李春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受贿、滥用职权3979万余元13年
蒋洁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1403万余元16年
陈安众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受贿810万余元12年
廖少华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受贿、滥用职权1324万余元16年
季建业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受贿1132万余元15年
陈柏槐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受贿、滥用职权283万余元17年
倪发科安徽省原副省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300万余元17年
刘铁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受贿3558万余元无期
李达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受贿1095万余元15年
童名谦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玩忽职守5年
王素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受贿1073万余元无期
按获刑时间倒序排列;更新至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