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刑法学课现奇葩考题:草泥马属于凶器
07.12.2014 11:15
本文来源: 河北广播网
南京大学刑法学期末考试,曾有一道选择题的选项是:“甲骑着草泥马抢夺乙的提包。因为草泥马可以咬死人,故属于凶器。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抢夺罪。”这个说法是对是错呢?
这道题让考生们啼笑皆非。对这道题,出题者、南大法学院黄旭巍老师揭晓答案,“这个选项应判断为错误,因为根据我国刑法,并没有‘抢夺罪’一说。”
本文来源: 河北广播网
07.12.2014 11:15
120周年校庆系列学术活动:第九届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论坛暨“中国共产党的伟大精神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
主 讲 人 : 与会专家
活动时间:河北师范大学
K-theory of operator algebras and its applications to geometry and topology
主 讲 人 : Guoliang Yu Pr河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