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中秋、国庆节将至,省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
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日前,省安委办下发通知,部署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深化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两节”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督促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开展“六查六看”,严格落实领导包联、“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和暗查暗访、追责问责等工作制度。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拉条挂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严肃查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单位,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旅游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要立即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责令其一律停止运营。尤其要对各类旅游景区内的玻璃栈道(桥)旅游观光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停止运营。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等,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有关单位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认真组织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种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及时、如实按程序报告。(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