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我省积极开展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已有37只基金公司在登记系统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审查。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1834号,见附件1),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工作,督促基金及其受托管理机构按要求尽快完成登记工作。
2.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梳理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尚未在登记系统提交登记申请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及其受托管理机构,自本通知下发后一周内向未进行登记的机构发送信用告知函(见附件3),并召开信用专题会进行约谈督促。约谈后十个工作日仍未登记的,请你委(局)于12月10日前及时将未进行登记的机构名单(见附件三)报送我委,我委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3.请省直有关部门于11月24日前填报本部门尚未在登记系统提交登记申请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名单(见附件2),同时督促有关基金管理人尽快做好登记工作。我委将向名单内机构发送信用告知函并召开信用专题会进行约谈督促。约谈后十个工作日仍未登记的,我委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曹倩 电话兼传真:0311-88600519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2.已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基金登记名单
3.信用告知函
4.尚未登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情况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