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重罚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私改计价器等违规行为

02.09.2014  10:43

    燕赵晚报讯(记者汪洋)记者从 保定 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获悉,自昨日起,该市对市民反映最为强烈的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私改计价器等三种违规行为实施最严厉处罚。

    对出租车有拒载、绕道、中途甩客等行为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取上限处罚外,对驾驶人从业资格证扣除相应分数。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扣满20分后,经营者和当事驾驶员共同参加为期15天的强制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正确使用计价器的,第一次罚款2000元,从业资格证扣20分,经营者和当事驾驶员共同参加为期15天的强制培训,考核合格后可重新上岗。第二次罚款2000元,当事驾驶员列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同时视情节轻重,在6—12个月内暂停上岗。

    对出租车使用私改计价器的,除没收计价器,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当事人直接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工作。当事人为经营者本人的,还要按相关规定停运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