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意见提升计生综合服务质量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改革完善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家庭抚幼和养老功能。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意见,就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做出具体部署。
生育两个以内孩子只登记不审批
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生育服务管理。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只登记不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推行计划生育网上办事,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实行承诺制和代办制。积极探索将生育登记服务证与母子保健手册、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等相结合,实现多证合一,一证多用。
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发展改革部门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拟定人口发展规划;财政部门加大对教育、妇幼健康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生育保险、女性就业等政策措施,落实好产假政策规定;教育部门按规划统筹好教育资源配置;卫生计生部门构建县乡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服务制度。
创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县(市、区)
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到2017年底,打造22所标准化、规范化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优质医疗机构内部挖潜,扩充产科床位,到2020年底前,创建5-7个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县(市、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急救、会诊、转诊网络,畅通危急重症救治绿色通道。
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产前筛查和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规范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和计划免疫等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项目,全面推进知情选择,向育龄群众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服务;开展生殖健康和妇女常见病防治,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做好高龄孕产妇的咨询指导,有效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探索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妇幼健康领域的应用,开展儿童早期发展试点工作。
实现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城乡全覆盖
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家庭,继续实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方面予以倾斜。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养、扶”一体化帮扶政策和护工补贴制度。
建立完善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为重点的家庭发展政策。实施计生家庭养老工程,开展计生养老家园、计生老人互助院、计生老人服务中心的试点。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强化对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逐步推广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签约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到2017年,每个县(市、区)培树1个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到2020年,全市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
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积极推进“新家庭计划”、青少年健康发展和科学育儿等项目试点。开展亲情关爱志愿者服务行动,从“亲情相望、健康直航、文化共享、服务快递、温暖专送”等五个方面,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帮扶照料。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公益慈善与帮扶救助活动。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幸福工程”和“健康扶贫”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