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意见扎实推进特约审计员工作
近日,云南省审计厅和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联合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特约审计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为全省审计机关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增强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力量提供了有力指引。 《意见》指出,特约审计员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的必然要求。审计机关聘请一批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审计员,丰富了民主监督形式,增强了监督合力,进一步促进了国家审计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意见》健全完善了特约审计员工作制度,对特约审计员的政治业务标准、工作职责、纪律要求、聘任与解聘程序,以及组织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特约审计员应具有一定的法律、经济、资源环境和审计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特约审计员在聘任期间,应参加本级审计工作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参加有关审计项目及相关调查,参加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审计纪律检查回访、审计整改督查等工作,参与有关审计工作、审计法规制度、审计理论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和咨询,协助办理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意见》还明确了工作成果运用,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把特约审计员工作纳入审计机关重要工作加以落实,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年终工作总结;审计机关负责同志要定期召开特约审计员座谈会,通报本单位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研究改进和加强特约审计员反映的意见建议;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和审计机关要积极开展好特约审计员工作,为党外人士更好地知情和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创造条件。(郭元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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