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报:让专家真专更专个顶个 河北出台《安全生产专家参加执法检查实施细则》

16.10.2015  15:39
10月15日二版头条 
让专家真专更专个顶个 河北出台《安全生产专家参加执法检查实施细则》   本报讯 记者李仁堂报道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少不了专家支持,但专家是如何选聘的,他们在参加执法检查过程中干什么,怎么干,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这些问题在河北省有了答案。10月10日,河北省安监局发布《安全生产专家参加执法检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专家选聘流程和工作职责(详见下图)。
  如何选聘
  参加执法检查的安全生产专家必须为列入河北省安全生产专家库的人员。
  专家可采取直接确定和随机选聘两种方式产生。直接确定方式针对那些长期参加执法检查的专家,而随机选聘方式则是在参加执法检查的备选专家中选聘。
  备选专家由各中介机构或有关企事业单位推荐。每个中介机构或有关企事业单位均可推荐2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技术人员作为备选专家。
  参加执法检查还要接受考评,由河北省监察总队监察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专家职责
  1.协助执法人员拟订执法检查方案,会同执法人员研究确定执法检查的内容、检查重点和检查标准。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规定和执法检查的要求,对被检查单位实施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在案或者报告执法人员。
  3.根据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讲解安全技术标准规程,提出问题隐患整改及加强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
  4.总结阶段执法检查情况,按照执法人员要求,通过召开总结会或者区域座谈会,讲解和传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知识。
  5.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省监察总队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交流活动。
  资质取消
  1.存在有连续两次拒绝或者不按要求参加执法检查的。
  2.不能履行执法检查职责,应查出而未查出重大问题或者出现明显重大差错的。
  3.执法检查期间从事与执法检查无关活动的。
  4.给被检查单位或省安监局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
  此外,出现上述情况还会在全省通报,3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全省安监系统组织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咨询等活动。   短评:拒绝“砖家”   田 硕   这年头,“专家”成了“砖家”,“专家辟谣”几乎成为笑谈。然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是玩笑,安全生产专家的职责也不是“辟谣”,而是凭借专业的慧眼,发现问题隐患,为企业排忧解难。但由于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有些人达不到专业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严格的选聘标准选拔人才,举贤任能,进而明确专家职责,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形成一套严谨的管理办法。只有这样,邀请专家参加安全生产执法才能检查得放心、管理得舒心。
  此外,安全生产不同行业技术要求差别较大,按照行业领域类别创建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特长和管理经验,让专家更“”,更能保证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