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意见》

31.05.2017  20:4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浙江省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新要求以及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新精神,近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按照“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要求,就全面加强全市新时期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宁波市开展审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聚焦审计全覆盖,明确审计六大职能,严格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强化审计成果利用,加强审计整改的制度建设。要求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部门,依法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意见》指出要优化审计信息化环境,构建信息化审计监督平台,实现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业务数据库及全市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数据库的信息共享。同时强调各级政府要重视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郑建丽 崔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