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作出决定: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

19.09.2014  12:36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日前,省委作出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决定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省人大工作,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是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迫切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各级人大工作。面对新的时代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不断强化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自觉坚持和维护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转变思维方式,改进领导方式,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党运用国家权力机关处理国家事务的执政能力。要依法决策,带头守法,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3.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是实现河北绿色崛起的有力保障。围绕实现“坚定不移走绿色崛起之路”的目标任务,各级党委要重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支持和保障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建立有利于绿色崛起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4.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中,各级党委要善于把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结合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的作用。

    5.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各级党委要重视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掌握立法工作主动权,善于立、改、废、释的综合运用,力戒地方、部门利益法制化。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法规草案,要以党委名义印发各级党政机关,广泛征求基层意见,使人大立法工作更加科学、民主。要认真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创制性立法,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着眼务实管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