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没有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01.12.2015  12:00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祛除“奇葩证明”等顽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相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通知》出台了哪些硬措施?有哪些硬约束?将给群众办事创业带来哪些便利实惠?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

流程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须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是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四是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

五是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六是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建立健全文明服务规则,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办事群众可以现场或在线评价。

祛除“办证多”、“奇葩证明”等顽疾

问:不少群众反映“办证多、办事难”,以及各种“奇葩证明”,这些问题如何破解?

答: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创新和改进公共服务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困扰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现象仍然存在,各种“奇葩证明”屡见不鲜,不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严重影响了创业创新。《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

出台《通知》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法律法规为遵循,进一步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解决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让群众办事创业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

列目录 砍证明 简流程

问:当前,各类无谓的证明项目多,办事程序繁杂、时限长,让人感到非常头痛,《通知》出台了哪些硬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答:为有针对性地解决上述问题,《通知》提出了以下举措:

一是“列目录”。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目录中的事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服务创业创新需求的事项,主要涉及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特别是,为增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列入目录的公共服务事项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办理时限等内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要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是“砍证明”。就是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尽量压缩需要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弹性和空间。主要从三方面出实招:首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要坚决砍掉;其次,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再次,探索通过申请人事前承诺,办事部门事后核查监管的方式,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同时,为了防止证明材料“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

三是“简流程”。为避免“程序繁”、“环节多”、“时限长”等困扰,要对办事流程进行升级再造,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在现有政务大厅基础上,实现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同时,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推共享 促协同 网上办

问:我们很多人都经历过办一个证涉及多个部门,来回奔波“跑断腿”,针对这些问题有没有具体解决措施?

答:为了避免群众办事来回奔波,《通知》提出了多项措施:

一是“推共享”。当前,一些地方和领域存在的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办事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造成的。今后要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

二是“促协同”。改进公共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各个办事部门要齐头并进、整体推进,在群众办事的哪一个环节出现服务“短板”,最终都会拖了办事效率的“后腿”。要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需要强调的是,不但政府部门要加强协作,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也要实现业务协同,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三是“网上办”。要积极适应“互联网+”的形势要求,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服务能力。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

严问责 明时限 确保落地生效

问:群众对于解决办证多、办事难问题的盼望很迫切,相关工作有没有时间表?

答:《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针对群众在公共服务方面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拿出具体解决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并同步向社会公开。2016年1月底前,要向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报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