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沙河市精减手续流程 帮助超龄女工认定工伤

24.04.2020  10:40

河北省沙河市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人社系统行风建设要求,大力优化办事流程,精减手续材料,积极开展联合调查,使工伤认定更加便捷高效,极大地方便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近日,沙河市人社局通过减化手续流程,仅用一星期时间就帮助一名超龄女工完成了工伤认定。

4月22日,家住河北省沙河市刘石岗乡御路村的彭大姐激动地给沙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股打来电话,寄给她的工伤认定书已经收到,困扰了她两年多的烦心事终于放下了,非常感谢工作人员及时、热心的服务和帮助。

1965年6月出生的彭大姐是沙河市某企业的工人,2018年1月14日晚上,她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而受伤,彭大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由于彭大姐受伤时超过了国家法定女工人50周岁退休的年龄,不在人社部门劳动关系认定的范围,沙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股负责人建议她通过司法途径判定她与企业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再进行工伤认定,并帮助她联系了法律援助。

经过诉讼和沙河市人民法院、邢台市中级法院的审理,2020年4月15日,沙河市人社局收到了沙河市人民法院和邢台市中级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定了彭大姐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为了帮助彭大姐尽快完成工伤认定,沙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股根据实际情况将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手续由原来的12项减到了4项,减少了出具企业营业执照、证人证言等8项工伤认定申请手续,在当天就作出了工伤认定受理决定,然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作出了彭大姐受伤为工伤的初步认定,并将她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和初步认定及时报送到了邢台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邢台市人社局复审后作出了彭大姐受伤属于工伤的认定。从受理彭大姐工伤认定申请到工伤认定完成,沙河市人社局仅用了一个星期时间。

为了让工伤案件认定更加及时、高效、真实,沙河市人社局将工伤认定申请根据案情减少了7至8项材料手续,比原来减少了三分之二,还专门向上级申请负责工伤勘验的保险公司派驻工作人员到沙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窗口驻点办公,将原来用人单位报送工伤认定材料改为由人社局与保险公司联合开展现场勘验,人社局收到用人单位网上报案信息后,工伤股工作人员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可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联合调查取证,解决了工伤认定调查力量不足和调查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掌握第一手事实材料,确保了工伤案件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沙河市人社局还大力推行“妈妈式”帮办服务,不断深化工伤认定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等相关要求,提升主动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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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