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网络环境,网络侵权新规出台正当其时

17.10.2014  13:35

  今后在微博微信上“随手转发”要注意,如果所转发信息侵害他人权益,转发者有可能也要担责,尤其是网络大V。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责任承担问题,该司法解释10月10日开始施行。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互联网用户增长迅速,渐成井喷之势。截至2013年12月,网民规模就已经达到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仅就新浪微博来说,其自2009年8月开始推出以来,用户数量就一直在大规模增长,到2013年12月月活跃用户(MAU)数量和日活跃用户(DAU)数量甚至已经分别达到1.291亿和6140万。当然,这一方面说明了中国科技的发展,一方面也说明越来越多的的民众享受到了科技发展带来的红利。

  只是科技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地衍生出了种种问题。依靠互联网络,网民在信息交流方面虽然可以享受时效性、互动性等红利,但由于监管、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也常常会不自觉地沦为违法行为的发源地,诸如网络谣言泛滥、人肉搜索猖獗等等,都曾让人受伤不已。如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规定》,不仅有利于规范网络侵权案件审理,也有助于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

  举个例子来说,现今网络中充斥着“性爱”、“暴力”、“罪恶”等字眼的“标题党”横行,简直令人不厌其烦。这种“标题党”不仅严重污染了版面,浪费了网友的时间,欺骗了网友的感情,甚至还会使网友因为欺骗错过真正有价值的信息,造成“狼来了”的悲剧。此次《规定》就对这一备受诟病的“标题党”现象做出规范,明确表示修改标题导致其与原文意思不符应为侵权,真不啻于网民的一大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