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国生同志授予荣誉称号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廊坊召开
图为会议现场。 郝军生 摄
中新网河北新闻11月6日电 (宋敏涛 高占国)5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冯国生同志授予荣誉称号暨先进事迹报告会。会上,宣读了关于追授冯国生同志“河北省优秀法官”称号的决定,并号召廊坊全市法院干警学习冯国生事迹,弘扬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品质,激发干劲热情,努力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会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处处长陈朝红宣读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追授冯国生同志“河北省优秀法官”称号的决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奋勇向冯国生同志的儿子冯天颁发了授冯国生同志“河北省优秀法官”称号荣誉证书。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在会上强调,全市法院干警要用心学习冯国生同志司法为民的精神,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纵深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谱写廊坊法院司法为民新篇章。
会上,由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张超、固安县敬民律师事务所主任郜凤东、固安县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李亚男、冯国生同志的儿子冯天、固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付春山组成的冯国生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满怀深情地介绍了冯国生同志的先进事迹。五位同志的发言感人肺腑、催人奋进,使与会同志经受了一次内心的震撼和精神的洗礼。
冯国生同志,男,中共党员,1966年6月出生于河北省固安县宫村镇,1989年7月从河北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1996年1月调入固安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固安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交通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2017年12月任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人民法庭庭长。2021年7月3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公牺牲,年仅55岁。河北省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学习宣传工作,河北省法院、河北省人社厅追授了冯国生同志“河北省优秀法官”称号,作出了在全省法院开展向冯国生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完)
编辑:【郝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