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冬季尾矿库运行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冰冻期尾矿库现场作业管理工作,市安监局近日下发文件安排部署尾矿库冬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尾矿库冬季运行安全。 一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冬季尾矿库运行特点,要求各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自查工作方案,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对照《河北省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标准》和尾矿库“八项”管理制度,逐项开展自查自纠。一查放矿,放矿管路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放矿方式是否调整为集中放矿,是否有滩面大面积结冰、冰上放矿和违规打清水等现象。二查筑坝,子坝是否在上冻后使用湿尾砂堆筑,滩面取砂是否规范。三查库内存水,是否存在干滩不足,超量存水现象。四查排水构筑物,排水是否畅通,排水盖板(孔塞)封堵是否严实,是否安排专人定期进行内部探查。五查排渗设施,是否存在因冻融沉降造成的折断、开裂及堵塞现象。六查浸润线埋深,是否存在埋深不足、异常变化等现象。七查值班值守,是否安排领导带班和双人双岗值班。八查防火,值班室或野外动火作业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火、防中毒窒息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现场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责任人、资金、时限、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二是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督促各县区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尾矿库依法取得安全许可手续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尾矿库生产运行作业规范》落实情况等证照手续情况,以及排洪构筑物安全可靠情况、冬季放矿筑坝措施落实情况、排水盖板(孔塞)封堵情况、库区水位控制情况、值守巡查情况和安全取暖用电情况等现场条件,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逐企业提出检查意见和整改措施。要求各县区组织开展一次排洪构筑物专项核查,督促企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单位进入排洪构筑物内部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的立即按程序治理到位,严防发生泄露事故。届时市局将成立督导组,集中安排时间,采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县区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凡发现管控措施不落实、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