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印发 《河北省农田水利设施“先建后补”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30.03.2016 19:10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日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农田水利设施“先建后补”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区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农田水利设施“先建后补”项目实施细则,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取得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广。
《河北省农田水利设施“先建后补”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明确了实施主体,界定了建设范围,落实了保障措施。
来源:厅农水处
本文来源: 水利厅
30.03.2016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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