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灵寿合作社——联合起来才有力量

24.03.2015  18:16

时兵江在河北省灵寿县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这不仅是由于他是县供销社主任、县人大常委,更重要的是因为他同时是灵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总理事长。由于灵寿县建立了覆盖全县各乡(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时兵江“管”的人多、事多,所以被灵寿县的干部、群众戏称为“时县长”。

时兵江对记者说,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灵寿县涌现出了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但是这些合作社也表现出了一些严重缺陷:合作社大都是由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农资经销商、农产品经纪人等组建的,在内部管理上缺乏规范,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也较低,尤其是品牌意识淡漠,缺乏稳定的销售渠道,资金实力也不足,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能力的发挥。

针对这些问题,灵寿县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农民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和“四位一体”组织模式,成立了遍布全县各乡(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目前已在全县十五个乡镇成立了十七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同时也成立了灵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总社和中药材、食用菌、核桃等几个县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我们县的联合社可不是‘徒有虚名’,而是要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时兵江板着手指头为记者一一讲解联合社的职能:“一是制定了服务农民成立合作社流程和评定先进农民合作社标准,引导农村能人牵头成立农民合作社,指导规范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建设和品牌建设,促其提档升级;二是建设了高标准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举办合作经济专题、现代农业知识及实用技术培训;三是帮扶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进行土地流转、农业新品种示范、项目建设和产品销售;四是整合农业经营主体资源,组织专业合作社与涉农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以及包括村“两委”成员的农村能人联合起来,把供销社、联合社与市场对接起来,形成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经济联合体,收到了相互带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合作共赢的效果。”

“以前烧煤球做饭,不仅要掏炉渣,还污染环境;现在用沼气方便又干净。”灵寿县青铜镇韩洼村村民刘荣芹对记者说。她家的沼气来自于由青铜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整合该镇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而打造的环农业产业链中的一个大型沼气池,这个沼气池年产生沼气约2300立方米,可完全满足附近韩洼、南贾良等3个村村民家中做饭、烧水的需求。

“近年来,随着全镇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养殖场产生的粪便污水成为影响环境的主要污染源。”青铜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总理事长卜海燕说,对此,他们利用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平台,流转土地1200亩,规划建设了包括农业新品种示范、绿色果蔬采摘、生态养殖、科技培训、休闲养生在内的农业观光园区,成为全镇发展生态农牧循环经济的示范工程。

该示范工程利用合作社养殖场的粪污资源,集中建成容积2000立方米的沼气站;利用沼渣液加工建成生物有机肥厂;利用生物有机肥建成绿色农业种植园;形成“猪—沼—肥—果(菜)—游”的互补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