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农民工讨薪被围殴折射制度之痛
农民工王继东等人在陕西省宜君县老街综合改造项目西苑小区工地干活,除了生活费外,一直领不到工资,长生劳务公司拖欠他们80人上百万元工资,多次讨要未果。11月7日上午,王继东带领20多人到宜君县人社局反映情况维权。当天长生劳务公司经理许磊让工人下午到工地领工资。数十名不明身份的男子闯入宜君县老街综合改造项目工地,用棍棒将20多名排队领取欠薪的农民工打伤,其中有2人受伤严重。(11月26日《华商报》)
农民工辛辛苦苦在工地干活,却迟迟拿不到工资。只因农民工代表向人社局反映情况,劳务公司老板就组织数十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对农民工大打出手,打得农民工跪地求饶,其中两人重伤。劳务公司老板俨然一副黑社会的做派,农民工的劳动尊严何在?法律尊严何在?尽管当地派出所成立了专案组,但是事发近20天,凶手依然逍遥法外,伤者还在医院呻吟,农民工大部分工资仍然没有拿到,让人很是失望。
且不说《工资条例》正在酝酿起草之中。早在2004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就明文规定,逾期不支付工资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法已经颁布19年,劳动合同法生效近7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筑商需缴纳工程量一定比率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方能办理施工许可证。如果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办事,一旦出现工资拖欠,由职能部门启动保障金,发放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讨薪难原本是一个伪命题。
恶意欠薪已经入法,农民工工资长期被拖欠,为何就没有人执行呢?农民工讨薪被打背后的制度之痛值得反思。在我看来,欠薪问题屡见不鲜,原因不仅在于企业无赖,而且在于政府执行力疲软,法律法规未被用人单位信仰。
由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地位不对称,弱势的农民工在强势的老板面前缺乏话语权。特别是工程转包更易引发劳资纠纷。欠薪的用人单位多了,农民工为了保住打工机会,他们中的多数人并不敢与欠薪的霸王潜规则叫板。虽然农民工很无奈,无良老板很嚣张,但是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打酱油,公安机关要及时抓获凶手,人社部门要积极介入查处,用法律制度的力量支撑起农民工起码的劳动尊严。
欠薪问题的根源除了老板无良以外,还在于社会信用机制缺失、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力不够、农民工维权渠道不畅通。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欠薪预防机制十分必要。比如,企业不交足工资保证金不许开工;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依法进行处罚;完善社会信用系统,给欠薪单位建立信用档案,把欠薪者列入信用黑名单,全国联网,让欠薪者寸步难行,加大欠薪者的违规风险与欠薪成本;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由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展开关于工作时间、工作待遇、工资结算方式等问题的谈判,从源头堵住欠薪漏洞。
更重要的是,既然恶意欠薪已被列入刑法的范畴,职能部门要让法律制度通上高压电。一方面要主动出击,到一线查处欠薪用人单位与无良老板,另一方面要认真受理举报,谁触及欠薪高压线,就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果有人拒不支付工资,职能部门要帮助农民工以恶意欠薪罪提起法律诉讼,让欠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如果职能部门通过强大的执行力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欠薪者的欠薪成本,对恶意欠薪行为果断亮剑,工资真正做到按月发放,根本不会出现农民工讨薪被围殴的悲剧。如果农民工的权益不能落实,司法救济渠道不畅,不仅欠薪者肆无忌惮,劳动者的尊严底线还会继续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