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试点新增10个
16.09.2014 14:36
本文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侯天仪)今年,我市扩大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试点范围,在栾城、灵寿、鹿泉、矿区4个县(市)区,新增加10个改造试点村。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工作,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为扩大改革成果,在鹿泉市北铜冶村完成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矿区涧底社区基本完成改造程序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市积极推广北铜冶村和涧底社区的经验。
据了解,我市此次确定扩大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试点村范围,新增栾城县1个村、灵寿县1个村、鹿泉市5个村、矿区3个村启动产权制度改革。
目前,各试点村改制领导小组都已确立,对改制工作日程进行了安排,并陆续开展宣传发动、方案起草及资产清查、人口摸底等工作。
编辑: 孙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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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2014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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