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部署农村客运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

16.05.2016  11:07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四部门近期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补政策的通知》。至此,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渔业、林业五大行业的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全部到位,油价补贴与用油量挂钩的机制得到根本改变。为及时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四部门于5月10日联合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部署安排政策调整工作。财政部副部长刘昆、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出席会议。

  为支持配合2006年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2009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2006-2014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渔业和林业等五大行业油价补贴资金5040亿元,对于顺利推进成品油定价机制和交通税费改革、保护困难群体利益、促进公益性行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油价补贴政策实施10年来,补贴规模刚性增长,补贴机制趋于僵化,补贴效应逐步减弱,亟需作出调整。

  此次对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调整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以调整资金使用方式为手段,以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实施,盘活存量、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平稳推进的原则,健全支撑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会议指出,按照总量不减、存量调整、保障重点、分类处理的思路,以2014年为基数,将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农村客运补助,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等;将远洋渔业油价补贴并入现有中央财政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贴,对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和渔船更新改造等能力建设给予支持;将林业油价补贴并入现有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并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

  会议强调,改革调整油价补贴政策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不仅是财政管理理念、支出结构和管理方式的一项重大变革,而且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和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地要提高对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的认识,继续实行油价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省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改革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领导,以及财政、交通运输、农业(渔业)、林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