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宅合作社成美丽乡村新抓手
盘活闲置农宅 探索增收新路
□本报记者 侯天仪
经过统筹谋划、精心布局,全市8个农宅合作社建设试点村庄都在有条不紊地运行,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如今,原本闲置的农宅经过盘活,变成了养眼的风景、赚钱的资产,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统筹谋划
试点村“遍地开花”
近日,记者来到栾城区的柳林屯村,伴随着火热的乡村游,村里每天都能吸引一些城市游客慕名而来,在独具特色的农家院里小住几日。柳林屯的村干部介绍说,蓬勃发展的农宅合作社,吸引着村民争相报名“交房”。
随着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深入,如何把农村的美丽经营下去,成为美丽乡村建设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我市针对各农村县(市)、区的资源条件,优先考虑试点村的代表性和经验可复制性,为今后我市大面积推广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经过层层筛选,栾城柳林屯、鹿泉东辛庄被确定为平原地区的试点,鹿泉北薛庄、灵寿南燕川、元氏南紫沟被确定丘陵地区的试点,井陉吕家村、大梁江,灵寿东庄被确定为山区的试点。目前,柳林屯等4个平原村试点已经完成了合作社工商注册,开始正常运行;大梁江等4个山区试点村的合作社,各项硬件设施都基本建设到位,部分已经开始试运行,目前已全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尊重群众
探索多元运行模式
农宅合作社尚属新事物,目前受干部群众追捧,积极成立农宅合作社,都归因于我市制定切实可行的运作模式。
鹿泉区北薛庄村地处抱犊寨脚下,村子不大,但历史底蕴丰厚。村干部介绍,村里在2015年年初注册了福地宜居农宅旅游合作社,随后对特色石头房子进行整体形象的改造,尽量做到修旧如旧,同时对卫生环境条件进行提升。“少装修、多装饰,最大程度上保持俺们村以前的原貌,让到访的游客感受到不一样的历史风情。”
如今,我市在推广农宅合作社的过程中,充分听取农户意见,不搞大拆大建,尽量保持原有格局。在运作模式的选择上,鼓励各村根据各自情况,与农户充分协商,自主确定运作模式,大胆试验。柳林屯采取了“支部+公司+农户”模式,吕家村采取了“公司+村委会+农户”模式,大梁江则采取了“村委会+农户”模式……模式的多元化,也为今后农宅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多种选择路径。
依托美丽
发挥产业融合效应
发展农宅合作社,不仅盘活了农户的闲置房产,而且丰富拓展了乡村旅游项目,促进了当地产业的快速发展。
记者来到鹿泉区东辛庄村,随处可见的仿徽派建筑错落有致,周边风景优美。村民薛增祥和其他5位村民共同成立了“东辛庄农宅文化旅游专业合作社”,吸引书法、绘画、根雕等艺术人士入住。为了方便入住,村里还帮着配建了保姆式农场,满足入住客人日常的蔬菜、瓜果所需。
着眼美丽乡村的长远发展,各地还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发挥好农宅合作社的聚集效应。
鹿泉区成立了美丽乡村经营办公室,引导美丽乡村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整合农村土地、农宅、山场和旅游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沟域经济、观光农业等优势特色产业,从创建美丽乡村到经营美丽乡村转变,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栾城区突出“一轴、两园、三线”,结合草莓蔬菜采摘、东方园林等乡村休闲旅游的资源优势,成立“柳林小镇农之旅”农宅合作社,对村里闲置的基地分批改造,逐渐壮大都市农业。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