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销售是重大的民生问题

09.05.2016  18:1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笔者长期关注和从事农业农村管理工作,心中一直在思考,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为什么我们的农业、农民仍然受到农产品“卖难”的伤害?笔者觉得最关键的问题是,长期以来我们习惯用短缺时代的思维方式指导农业农村发展,只注重产出,不重视销售,以致缺乏完善的、顺畅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流通网络,农民这个弱势群体难以承担农业生产者、管理者和销售者三重身份之重。要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农村全面发展,必须以更科学的理念、更扎实的举措把农产品销售这个农业所需、农民所急的民生大事抓实抓好。

 

把农产品销售出去就是重大民生

 

把农产品销售出去,是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福祉的基本前提。不断提高人民收入、改善民生福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其中最大的障碍和短板,就是农民收入的稳步提升。当前,农民增收的渠道虽然不断增多,但农业生产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生产出来后,只有销售出去才能实现价值,农民才能增收。如果卖不出去,生产越多,损失越大。因此,抓好农产品销售,确保农民劳动有收获、付出有回报、生产有效益,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肩负的责任。

 

把农产品销售出去,是发展现代农业、夯实民生基础的有效途径。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只有依托农业做文章,改善生活、增加收入才有希望和保障。但是,农业本质上还是弱质产业,特别是传统农业,在销售价格下降和生产成本抬升的双重挤压下,比较效益低,利润空间小。要破除这些难题,必须加快农业转型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重点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突破,根据市场需求来提供有效供给。销售一头连着供给,一头连着需求,正好是从供需两端发力,推进农业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的最好突破口和着力点。只要紧紧抓住这一关键环节,以市场为导向加强结构性改革,农业同样能够成为大有可为的高效产业、现代产业、绿色产业,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提供坚实平台和保障。

 

把农产品销售出去,是培育市场主体、拓展民生渠道的重要抓手。拓展民生渠道、发展现代农业,不仅需要专业的、有实力的生产主体、管理主体、加工主体,尤其需要能无缝对接市场的销售主体。从总体来看,当前农业主体多数集中在生产领域,真正上规模、有实力、专业化的销售主体还比较少,以致农业发展的市场活力不足。引进和培育各类市场主体集聚到农业特别是农产品销售领域中来,带动形成新一轮农业投资热点和消费热潮,这是一项必要而且紧迫的工作。

 

农民难以承担生产者、管理者、销售者三重责任

 

在传统农业中,农民既是生产者,又是管理者,还是销售者。随着农业逐步迈向现代农业,农业的生产、管理、销售都深度融入市场,进入专业化分工的新阶段,而大多数农民群众受生产方式、自身素质以及现阶段以生产为主导的支农政策等方面的制约,仅靠一己之力无法承担这“三者合一”的责任。

 

最直接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称。以中老年人为主体的农户对农产品的面积、产量、价格等信息缺乏准确了解分析,从而导致对接市场脱节,在生产上往往带有盲目性,在销售上又过于依赖商贩上门收购,由商贩掌握定价权。与此同时,现阶段农产品信息采集、统计、发布、监测、预警的公共信息服务机制还不健全,网络上造谣、投机、炒作现象时有发生,往往造成市场需求非正常紧缩,农民深受其害。

 

最主要的障碍是流通不顺畅。大多数农产品具有季节性、周期性、生鲜易腐性等特点,对采收、贮藏、运输的要求都比较高。然而多数农业主体没有自己的冷链、仓储设备,很多地方也没有形成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流通服务网络,导致农产品“存不住”。再加上受农村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影响,农产品往往因运输成本居高不下“运不出”。另外,有的地方农产品专业市场少、农超对接门槛较高,也出现了农产品“进不去”的问题。

 

最根本的制约是产业化程度不高。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传统“小生产”方式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以郴州为例,全市农村土地流转仅占耕地总面积30%,制约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组织化生产。农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多数还停留在卖原产品的水平,附加值不高。

 

切实构建以农产品销售为导向的现代农业体系

 

解决农产品销售这一难题,关键在党委、政府。要切实转变思路,按照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理念,全面推进以市场、销售为导向的现代农业体系建设,为农产品走向市场、农业接二产连三产提供精准服务。

 

要强生产。就是要坚持以产业化为方向,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切实围绕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要促进规模生产。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规模经营模式。要延伸产业链条。培育壮大一批产加销一体、带动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规划建设一批相对独立、功能配套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推动农业产业迈向中高端。要提升产业层次。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设施农业、高技术农业、园区农业等新型农业形态,促进农业与文化休闲旅游、健康养老养生等新兴产业有机结合,提升农业产业层次和整体效益。

 

要树品牌。要立足产业建品牌。按照“一乡一品”“一县一品”“数县一品”的思路,高起点规划推进各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产业为依托加快品牌建设。要立足主体建品牌。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作用,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升级。要立足区域建品牌。整合地方和企业品牌资源,大力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性公共品牌,形成以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为主体的农产品品牌体系。要立足营销建品牌。推进农产品互联网销售品牌化建设,指导上网农产品进行品牌包装和营销。

 

要畅流通。要健全“市场网”。让市场走近产地,解决好农产品销售“最初一公里”问题。大力推进农超对接,鼓励本地超市、企业在符合质量标准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农产品。要打通“物流网”。加大农村偏远贫困地区交通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引进培育农产品物流企业,规划建设一批农产品物流节点、现代仓储冷链中心和生鲜配送中心。要接上“互联网”。加快规划和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构建“中心+站+点”的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要育主体。要大力培育新型农民。把销售作为农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打造一批有技术、懂网络、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要大力培育联合主体。鼓励分散的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联合起来,抱团销售。大力举办各类展销会、博览会、文化节会,集中推介销售特色农产品。要大力培育中介组织,打造一支能打通从田间地头到市场需求的中介队伍。

 

要实政策。要聚焦短板施策。补齐基础设施的短板,加大对农产品仓储、物流、冷链、园区等纽带性、平台性设施投入支持力度;补齐市场主体的短板,允许地方设立专项扶持引导资金以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销售,允许政府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补齐产品品质的短板,支持企业加强农业技术攻关,协助企业做好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要聚焦成本施策。对接、落实好中央降成本政策,千方百计降低农业生产、流通、融资等方面成本。要聚焦服务施策。优化提升农产品销售政务服务水平,强化农产品市场体系、流通网络以及冷链物流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要增合力。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要真正从心底深处重视农产品销售,工作措施始终聚焦销售环节,以农产品销售引领和统揽农业结构性改革。要调整政策形成合力。加快扭转重生产、轻销售,重基地建设、轻市场开发,重普惠性补贴、轻差别化支持的政策导向,及时调整、推动政策支持重点由生产环节逐步向流通环节倾斜,政策补贴对象由生产主体逐步向销售主体延伸,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政策体系。要完善机制形成合力。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理顺、整合涉农各部门间的职能,构建协调统一、各负其责、运作高效的管理服务体制。(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