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干旱等级》等35项国家标准发布
16.10.2015 11:14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0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农业干旱等级》等35项国家标准。
《农业干旱等级》将农业干旱等级标准划分为轻旱、中旱、重旱和特旱四个等级,并规定了农业干旱指数的计算方法、等级划分标准、等级命名等,适用于各相关领域农业干旱监测与评估。
因为种植业是我国农业的主体,也是对干旱最为敏感的产业之一,所以《农业干旱等级》选取种植业为农业干旱等级划分的基准,以农作物可获得的土壤水分含量、作物水分亏缺程度和受旱后的外在特征作为判定依据,规定了土壤相对湿度、作物水分亏缺距平等农业干旱指数计算方法,并对包括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在内的农业干旱指标等级划分标准、命名,以及不同的农业干旱指标的使用原则等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还提供了指数计算所需的系列参数参考值,界定了农业干旱等级相关的术语。《农业干旱等级》主起草人、国家气象中心首席专家吕厚荃表示,该等级采用的农业干旱指标与等级划分的技术方法与国内外权威机构一致,适用于各相关领域的农业干旱监测、预警与评估及灾情调查。
据了解,农业干旱是对农业生产影响最为严重的气象灾害。我国农作物平均每年受旱面积达2.2万公顷,占全部农业受灾面积的60%以上。随着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频繁出现,农业干旱的发生频率和强度也明显增加。
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南方地区干旱也频繁发生,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从而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威胁。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6.10.2015 11:14